新公司法十大變化
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新修訂公司法包括15個章節,涉及公司登記、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與組織結構、股權轉讓、國資公司特別規定、董事監事高管資格義務、公司債券、財務會計、合併分立增減資、解散清算、外資公司分支機構、法律責任等內容。該法旨在規範公司行爲,保護公司、股東、員工和債權人權益,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弘揚企業家精神,維護社會經濟秩序,促進市場經濟發展。對於認繳註冊資本較大的公司,應重點關注與新法規的一致性,尤其是在治理、資本運作和中小股東權益保護方面。
新公司法十大變化總結:
1、法定代表人原來是董事長、執行董事或總經理擔任,現在改爲董事或總經理來擔任。
2、規定法定代表人的一個追償責任,公司出了問題,有可能向法定代表人來追償,法定代表人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,而且一個公司持有另外一家公司100%的股權,如果不能證明兩個公司財產相互獨立,公司法推定承擔無限責任。
3、從公司成立之日,註冊資本金需要在五年內實繳,公司註冊資本金如果是認繳的,無論減資、註銷、補齊都是老闆即將面臨的重大問題。
4、股東出資認繳的情況下沒有實繳的,可以發送催繳通知書,不少於60日,如果60天以內他繳不了他將會失權,有可能你在公司幹了五年、八年、十年,一夜之間告訴你,公司不是你的了,跟你沒關係了。
5、小股東查賬,原來公司法規定,小股東查賬只能查詢會計賬簿,新公司法規定增加了會計憑證,我要是小股東,股東一旦內耗,我要想弄死你,我要想折騰你怎麼做?查賬就行了……
6、董事、監事承擔連帶責任,將來不只是法定代表人進法院了,未來董事和監事也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。
7、要求公司成立職代會,很多事項要經過職代會,新的公司法規定你們公司可以不設監事,也可以設審計委員會。
8、股權轉讓進行細化,要想把股權賣掉,你需要書面通知到你的其他股東,問他們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,而且要寫清楚轉讓價格,轉讓條件,如果同等條件下,其他股東有權行使優先購買權;
9、增加了類別股,規定公司賺的錢,作爲創始人團隊,我是優先股,可以先分給我,你們作爲劣後股後面再分。
10、明確了簡易註銷,20日公告,公司就可以註銷掉,如果手上有很多公司註銷不了的、很難註銷的,公司法當中做了一個簡易註銷。